江西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开展了木制品及木家具专项整治行动。至8月底,摸清企业家数81家,其中目录内80家,目录外企业1家;全面完成4个“100%”;完成原辅料油漆、胶黏剂77家203批次符合性抽测验证,检出4批原辅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铅、铬超标;抽取73家113批次成品检测验证,检出2批成品甲醛超标;完成81家企业的关键原辅料的备案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关键原辅料合格供方名录及台帐,确保企业所使用的关键原辅料来自备案的合格供应方;整治中发现5家企业不符合木制品及木家具生产企业质量许可和注册登记要求,立即停止了其报检资格。通过专项整治有效保障了江西省进出口木制品及木家具的质量安全。主要成效有:企业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管理理念的灌输,特别是一些新的概念和要求,如产品的追溯、产品召回等问题。企业普遍认识到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产品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专项81家整治对象的专项检查,对48家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对5家整改未通过或自动退出企业实行停止报检。检验检疫形象进一步提升。江西局紧紧抓住专项整治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把关服务职能,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了把关服务能力,实现了检企双赢。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找准主要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有的放矢地组织实施。江西局采取的主要做法是: 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第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江西局家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第二,细化措施,明确目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目标,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的开展整治行动。第三,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结合江西省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出口实际情况,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出口木制品及木家具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细化、部署,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做法,实现全省步调一致。第四,结合注册登记(质量许可)、分类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有效性。江西局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竹木制品注册登记(质量许可)、企业分类管理有机结合,降低了企业商务成本,提升了检验检疫工作效率。第五,层层部署,监督落实。分阶段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及时发现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每月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局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专项整治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和调研,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二、突出四个重点,找准专项整治主攻方向 第一,突出以有毒有害物质、有害生物防疫处理、产品溯源管理等环节为整治重点。根据风险分析,木制品及木家具检验和防疫的两大风险因素,制定了专项整治检查的重点内容和重点检测项目。一是检查油漆、胶粘剂、使用板材等原辅料的合格供方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原辅料的检测;二是防疫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成品库是否具备防止二次侵染硬件设施等。根据输入国和地区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制定了《出境竹木制品应检项目一览表》,帮助企业合理规避风险。第二,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投入更多的现场检查整治力量,对木制品木家具企业分布较集中的地区采取连片集中检查措施,节约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第三,突出以提高检验检疫监管能力为重点。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检验监管重点、难点、敏感问题,开展了内部研讨,提升一线检验检疫人员的业务水平。第四,突出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意识为重点。召开了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宣贯会,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并结合日常检验、现场检查、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 三、加强宣传,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江西局加大了宣传力度,以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宣传专项整治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帮扶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用行动和事实说话。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争取得到企业的理解和配合。 四、着力建设检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原辅料申报备案制度,对企业使用的油漆、胶粘剂、板材等原辅料及其合格供方进行全申报全备案,并提供相应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是建立信息搜集和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主动适应出口有关要求。 三是建立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对企业诚信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动态调整,以此作为企业分类、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 四是加强产品批次管理,提高产品溯源有效性。要求企业的成品都需标明批次号,建立产品台帐,设定流程卡,实行全过程流转控制,各项台帐环环相扣,便于追溯,全过程控制得以实现。 五是规范全省专项检测工作。编制了专项检测规范,出台了《关于规范江西出口木制品木家具专项检测的通知》,统一了全省的做法,使得专项检测工作更科学更高效。 六是探索了木制品及木家具检验监管新模式。建立了“原辅料申报备案+抽查验证+符合性声明+安全项目检测+符合性验证(抽批检验)+日常监督管理”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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