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检验检疫系统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财务工作;实施会计达标升级和电算化工作。
2、负责编报、审核和下达全省检验检疫系统年度财务收支、专项支出和基建维修计划并监督执行,编制各类财务会计报表,定期提出综合分析报告。
3、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的监督检查。
4、拟定局机关和分支机构各项专项资金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5、办理机关日常行政支出报销事项,按标准进行检验检疫收费并负责管理检验检疫收费票据的使用工作。
6、负责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检验检疫系统的人员着装制作管理。
7、负责全省检验检疫系统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年报检查、统计汇总以及物资和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工作。
8、承办基建项目和大型维修立项、工程质量监督、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1、财务一科;2、财务二科;3、综合科;4、国有资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791---831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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