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检资格
报检单位首次报检前,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向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后,方能向检验检疫局报检;报检单位若有变更情况(如单位名称、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或撤并等情况须迅速申办登记备案的变更。
收用货单位或代理接收单位可作为入境货物的报检单位。
对外贸易关系人可申请办理相关的鉴定业务。
申领原产地证书的,必须预先向检验检疫局申请注册登记,填好表格,经检验检疫局注册调查合格并同意注册登记后,才具备申领原产地证的资格。
报检人员由检验检疫局进行考核,合格的则发给“报检员证”,检验检疫局将逐步实施凭“报检员证”报检的制度。
二、报检范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或一般原产地证的;
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
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官方机构出具证书的;
未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的入境货物经收、用货单位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残损、短缺,需检验检疫局出证索赔的;
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的司法和行政机关委托的鉴定业务;
报检单位对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验。
三、报检的一般要求
1.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规定,报检单位首次办理报检时,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单位登记。已办理登记的单位需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的,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2.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代理报检单位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单位方可代理他人报检。代理报检时必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报检员须凭证报检: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报检业务的人员,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领报检员证,凭《报检员证》报检;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代理报检业务的人员,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领代理报检员证,凭《代理报检员证》报检。
4.报检单的填写:报检时必须按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要求填写报检单。
四、报检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单据
总体要求:
报检人在报检时必须填写规定格式的报检单,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该填的项目完整准确,单单一致,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同时提供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
入境报检:
入境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单证。
下列情况报检时除按上述条款规定办理外,还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1) 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其他需审批审核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2) 品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3) 报检入境废物时,还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经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等;
(4) 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单证;
(5) 申请重(数)量鉴定的还应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6) 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测的,应随附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以及重量明细单等;
(7) 入境的国际旅行者,应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
(8) 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提供贸易合同、发票、产地证书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9) 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提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10) 报检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时,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状况;
(11) 入境旅客、交通员工携带伴侣动物的,应提供入境动物检疫证书及预防接种证明;
(12) 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入境物的,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
(13) 入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的批件或规定的文件。
出境报检:
出境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售货确认书或函电)、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必要的单证,出口生产企业代外贸出口单位报检的,须有外贸出口单位委托出口生产企业向检验检疫局报检的委托书。
下列情况报检时除按上述条款规定办理外,还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1) 凡实施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需经审批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2) 出境货物须经生产者或经营者检验合格并加附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申请重量鉴定的,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
(3) 凭样成交的货物,应提供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样品;
(4) 出境人员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5) 报检出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时,还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状况;
(6) 生产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
生产出境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7) 报检出境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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