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江西检验检疫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引向深入,规范行业行为,弘扬行业新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提出本服务标准,要求江西检验检疫系统各级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执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服务环境
1、外部环境整洁卫生,各类标识准确清晰;
2、工作区内清洁卫生,标志明显,秩序井然;
3、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戴工号,仪表端庄。
二、服务态度
1、热情主动,礼貌待人,用语规范,举止文明;
2、实行首问责任制;
3、一次性告知。
三、服务质量
1、处理业务熟练、操作规范,做到准确、快捷、高效;
2、实行检验检疫工作“六公开”,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严格执法,严把国门,按章办事,维护国家利益和工作对象的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和定期走访制度,积极宣传政策、规定,帮助企业提升水平,促进对外经济发展。
四、职业道德
1、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十不准”和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
2、遵守保密规定,为检验检疫工作对象保守商业机密;
3、爱岗敬业,恪守职责,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谋私利,不越权执法;
4、尊重工作对象,处事一视同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服务监督
1、公布投诉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及时受理举报、投诉;
2、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3、江西检验检疫局举报投诉电话:0791-8325321 831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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